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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表演(一年制)

来源:河南院校招生网发布时间:2022/4/23 14:19:06游览次数:227

一、专业名称及代码

专业名称:音乐表演

专业代码:780201

二、入学要求

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

三、修业年限 3年

四、职业面向

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,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(演艺团体),培养从事声乐表演、器乐表演、音乐培训等方面工作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。

表1.职业面向

序号 对应职业(岗位) 需获何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(技能)方向
1 声乐演唱 歌唱演员 声乐表演
2 器乐演奏 民族乐器演奏员

外国乐器演奏员

器乐表演
3 音乐培训机构 歌唱演员

外国、民族乐器演奏员

声乐演唱

器乐演奏

 

五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,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(演艺团体),培养从事声乐表演、器乐表演等工作,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。

(二)培养规格

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、专业知识与技能:

职业素养:

1.养成善于观察、勤于思考、乐于探索的思维方式和终身学习的能力;

2.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,具备较好的人文素养,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;

3.培养学生与他人团结协作的精神,培养学生择业、从业的基本能力;

4.弘扬与践行敬业、精益、专注、创新的工匠精神;

5.热爱生活,热爱自然,热爱音乐事业,树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理想;

6.掌握必需的现代信息技术,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;

7.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、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;

 

专业知识:

1.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;

2.掌握基本的五线谱(或简谱)视谱、唱谱及听音记谱;

3.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;

4.掌握器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;

5.了解声乐、器乐作品音乐表现力的重要性;

6.掌握合唱、合奏表演的基本原理与思路;

7.掌握舞台演出的常规事项。

专业技能:

1.掌握所学唱法(民族、美声、通俗等)演唱的基本技能;

2.掌握所学乐器(中国或外国乐器)演奏的基本技能;

3.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演唱、演奏相结合的应用能力;

4.具备基本的合唱、合奏能力;

5.具有初步的音乐(声乐、器乐)辅导、合唱合奏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;

6.具备一定的舞台演出实践能力。

六、课程设置及要求

(一)课程体系设计思路

在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,优化专业建设团队,深入学习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95号)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[2019]4号)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[2019]13号)文件精神,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发展,深入分析企业对人才的需求,组织的深入行业、企业调研活动,形成有指导专业建设作用的调研报告,经聘请专家科学论证,依据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岗位职业能力,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构建本专业的课程体系,大体分专业再造,课程再造两个阶段,在行业企业的广泛参与下,开发本专业以岗位目标任务为引领、能力为本位、项目为载体的课程,形成科学的对接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课程体系。

(二)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要求

(三)课程体系构成

在行业企业调研的基础上,经过企业专家的反复论证,在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,对专业进行再造,提出了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方案,方案紧紧围绕着对应职业岗位的知识、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要求,依据工作过程导向理念构建了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。

(四)课程设置

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。

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、文化课、体育与健康、艺术、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。

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,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,含校内外实训、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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